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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难 ...

  •   脚上穿着三寸的高跟鞋,在宴会上整整站了三个小时,小腿酸麻得感觉已经不像是自己的了。
      侍者见我的手里拿的高脚杯空了,很自觉端着放满酒的盘子过来,我把空酒杯递给他,见他要给我换一杯盛好的酒,我摆摆手拒绝,微笑着向他点头致谢。
      晚上没吃饭,本想在宴会上吃一点糕点,结果我一靠近餐桌,就有人来向我打招呼,明明饥肠辘辘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美食,到最后肚子里盛满满了酒,吃东西也没了胃口,我倒是平生第一次体会到又饿又胀的感觉,一整个晚上下来我自己累得就像王八蛋似的。
      提着及地的红色礼服,我沿着通往阳台的路挪过去,虚弱地倚在门上,好歹把重心从脚上分担了些。
      我本来应该穿着卫衣牛仔和陆姗姗在学校的四号门外靠在一起一口关东煮一口啤酒。
      只因为那男人的一个电话,我现在就穿着价值六位数的全身Dior画着精致的装在宴会里挨饿。
      我抬眼看一眼宴会中心那个罪魁祸首,心里将他腹诽了千万次,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
      而卓凌风却依然潇洒地拿着酒正在和挚友黎皓攀谈。
      颀长的身材,俊朗的眉宇,举手投足间透出凌厉的气质,无形之中就给人一种压迫感。很难得的他的脸上竟然有浅浅的微笑,四年之间我只见过几次,其中一次是一次我在商场逛街时在远处撞见他,对他的奶奶在笑,这一次是因为黎皓是他从小到大的玩伴。
      叹了一口气,视线转了一个方向,就看到同样一个无所事事的女人站在黎皓的不远处,利落的短发,玲珑有致的身材,但脸上也是写着倦意,估计也是和我一样被某个男人逼着来宴会的。
      而此时她也看到了我,我朝她摊摊手表示无可奈何,她也会心的摇摇头,伸出手指小幅度指指黎皓。
      怪不得品味如此相同,和我一样,那女人也是一整身的Dior,虽然我买不起它们,但学服装设计的我对这些名牌了如指掌。
      同病相怜之感油然而生,我用口型对她说:“我过去你那儿,聊会吧。”
      提着裙子刚要向她走去,可前面的路却堪堪被身着香奈儿长裙的人挡住,虽然我认识的人不多,但参加宴会多了,这人我也记得了,欧森集团千金孙笑笑,她给我的印象就只有四个字:爱出风头。
      孙笑笑上下打量我一番,拉着我的手甜甜地笑:“小晚姐,你身材真好。”
      我微笑着颔首作为回应,可突然间她又皱着眉惋惜道,“可是这礼服真不配你,Dior的哦,穿起来的效果不好哦。”
      她的意思很明显,在拐着弯骂我这个平民老百姓不配穿Dior这个牌子,但我仍像没听懂她的话似的,找到知己般对她说:“啊?你也这样觉得么?我回去真得和卓凌风说说他最近的品味有所下降。”
      我一句话就让孙笑笑的话由原本讽刺我没气质变成了嘲笑卓凌风没品位不会挑衣服。
      孙笑笑脸上的表请很是精彩,面如菜色后又向我强颜欢笑 “小晚姐,我刚刚那是向你开玩笑呢。”
      这让我一整晚上无比压抑的情绪突然变得畅快,我准备让她铭记这个教训,笑着说:“没关系,但是我都得向你提个意见。”
      “什么?”
      我指指她的裙子,直言不讳:“腿短的人穿长裙更显腿短,建议你下次穿高腰短裙。”
      我潇洒的绕开孙笑笑,留她带着吃了苍蝇一般的脸色愣在原地。
      我从来都不是心胸狭隘的人,讨厌我可以直说,但我受不了人的阳奉阴违,明明心里已经厌恶至极但表面上却还要对我百般讨好。但是和他们相处久了我也渐渐学会了虚伪的笑,我讨厌这样的自己。
      再朝原处看看找找黎皓的女伴,却不见了她的踪影,心里更加怨念刚刚半路杀出的孙笑笑。
      有些遗憾,我提着裙子原路返回,忽然感觉腰上一热,我偏头,卓凌风不知什么时候身边,手搂着我的腰,“孙笑笑惹你不高兴了?”
      “没有。”刚刚我也就是发泄一下自己心中的烦闷,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个道理我懂,据我的经验若是被卓凌风知道了,惹我不高兴的人下场往往很惨。
      “你知道么?”卓凌风另一只手也附上我的腰,在别人眼里我们俩现在一定是无比亲昵的姿态,“你一点都不会撒谎,如果想让让别人相信你,那你就得伪装地毫无破绽。”
      上流社会,虚伪都可以这样冠冕堂皇,我低下头闷闷的不说话,又听到他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刚刚你在那儿指手划脚,很不敬业。”
      我刚刚和黎皓的女伴开小差被他看到了?
      我今晚已经很体贴了,从一到宴会开始只要已有女的上前和卓凌风搭讪,我就主动后退,给他招揽桃花的机会,我都为他考虑到这种地步,他竟然为这么一点小事不悦。
      所有的行为都被他掌控了这种感觉并不好,但我仍忍气吞声的为自己辩解:“你知道,我一直不喜欢宴会。”
      “那看来以后我还得多带你出来。”
      依然是这样让人不能拒绝的口吻,总是这样不管我的想法是怎样,独断专行。
      “我累了,想过去休息一下。”我心里不畅快,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没等他的反应直接朝宴会偏厅的休息室走去。

      却没注意到左边方向侍者端着酒朝我走过来,由于我的速度很快,侍者没来得及反应就和我撞到了一起,八杯酒全部泼向了我,高脚杯坠地打碎的声音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侍者大惊失色连连鞠躬向我道歉,我朝他摆摆手表示没关系,而余光正好扫到卓凌风从容地迈着步子走过来,拿毛巾给我擦着衣服上滴答的酒,不疾不徐的吐出几个字:“我曾和你说过,惹我不高兴的结果往往不太好。”
      揶揄的味道十分明显,清冷的音调,意味着他此时已经有些生气了,我不能在这时候反抗。
      陆姗姗曾看到我在卓凌风面前的窝囊模样,从那以后,时不时就会将这事拿出来嘲笑我一番,她说我在外面飒爽地向女王似的,而在卓凌风面前就软成了王八羔子,她说得没错,只因为卓凌风太强大了。
      霍修阳从卓凌风手里接过毛巾,卓凌风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得到我的原谅离开的侍者,接收到他眼神里的讯息,霍修阳会意得点了点头。
      三年的时间足够我明白他们之间这些动作是什么意思,刚刚那位侍者已经被炒了。
      “到上面去换件衣服。”卓凌风手指拂过我的发际,若无其事地对我说。

      我跟着霍修阳朝楼上走,一路上遇到的人都善意地向我打招呼,礼貌而客套。
      我却知道他们微笑的下面隐藏着多少对我的不屑与鄙视。
      只因为在别人眼里我是个第三者,就是那个过街人人喊打的小三。
      别说别人,就是我自己若是在路上遇见个小三,我都得停下来白她两眼,所以,他们的行为我完全可以理解。
      卓凌风有未婚妻,而我却是卓凌风的女友,准确地说是公关女友,N市上层社会的所有人都知道为防止财产稀释,卓氏家族有森严的家规,所有卓氏家族的子孙都只能和上一辈族人指定的家族联姻,而现在,卓凌风的未婚妻是苏氏家族的千金苏涵。
      苏涵从小一直体弱多病,也不热衷于上流社会用于炫耀攀比的宴会,所以我就成了她的替代者,但外人并不知道这些,只知道我厚颜无耻地插足于卓凌风和苏涵之间,想攀豪门的高枝。
      曾经也有过不太理智的人当着我的面冷嘲热讽,但最后的下场都一样,被卓凌风从上流宴会的名单里除名,几个案例之后,所有人都对我恭恭敬敬,也没人提起我小三的身份。
      请不要怀疑卓氏的是否有这样能力,N市企业家协会实际上是卓氏控制,但卓氏向来行事低调,于是请肖成仁来担任协会会长,卓家是名副其实的隐形富豪,早已控制了媒体,其实力远比媒体上共公开的更要强百倍,宴会受邀的媒体更是不敢乱写,报纸上连我的名字和卓凌风摆在一起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我和他在一起的照片了。
      所以我是卓凌风的女友这个事实只是上流社会人尽皆知的秘密。

      换完衣服我一路上都在想着和卓凌风相识的一切,发现几乎我所有的记忆都只和他有关。
      是的,这样说一点也不夸张,对我来说前半生的记忆就是个空白,就像被格式化了般,我找不到丝毫的痕迹,换句话说就是我失忆了。
      三年前当浑身缠满绷带的我在Y市的医院醒来,像初生的婴儿一般,脑袋里空白一片。
      就在我以为全世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时,一个清冷的声音传来挽救了我:“醒了?”
      那声音是属于卓凌风的。
      忍着剧痛我艰难的转动脖子,看到卓凌风站在窗前背对着我的身影,百叶窗缝隙里渗进的阳光给他笼上了一层救世主般神圣的光芒。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像一个迷途的羔羊。
      “在医院里存的钱足够你完全康复的医药费,你好好养病。”说完那句话,卓凌风就买着步子朝门外走去。
      我的心一下子掉进了恐慌的深渊,视卓凌风为救命稻草,恳求他:“带我走。”

      就这样我被卓凌风带到了N市,在他的安排下我有了全新的身份,向晚。
      对卓凌风是什么样的感情我一直搞不清楚,他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救了我这一点我一直都心存感激,但我又很受不了他的霸道狂妄自私专权。
      我也曾经反抗过,但最后都是以失败告终。
      就像卓凌风说的那样,不听他的话结果往往不太好,上次我听他说这句话是在两年前,我大二的时候,受不了他的独裁专政的我第一次朝他怒吼:“不要你管!我们以后分道扬镳!”
      卓凌风脸上一片云淡风轻,事不关己般直接转身离开。
      而我很快就尝到了我一时冲动而带来的苦果。
      就如我朝他吼的那样,他真的不管我了,收回了他买给我住的房子,不再向我的银行卡里打钱,停止为我继续交学费,生活费我可以靠打工自己解决,但是N大服装学院昂贵的学费让我不堪重负,如此坚持而两个月,银行卡里的钱也花光之后,我出现在了卓凌风的办公室里。
      他似乎早就看到了事情的结局,对我说:“我说过,惹我不高兴的结果往往不会太好。”
      那件事之后我意识到没有卓凌风我就什么都不是,甚至连大学都上不了,我也明白了我这个小细胳膊永远拗不过卓凌风那条大腿,所以我也学乖了,除非是什么有关原则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我会选择顺着他的意思来。

      我机械地沿着楼梯往下走,新礼服像上一套一样也是及地,沉浸在回忆里的我全然没有注意脚下的路,一个不小心脚踩在了衣服上。
      伴随着霍修阳在后面的一声惊呼:“向小姐!”我的重心已经不稳向下栽了去,伸手去够扶手却抓了个空。
      就在我以为我又要成为整个宴会的笑话时,一双手在我后背脱住了我。
      睁开眼时我发现躺做在一个陌生男人的怀抱里,我试图站起来,却在无意间瞥了他一眼之后怔住。
      心里竟然有一下子被揪住般很奇怪的感觉,就好像我们似曾相识,而他也难以置信般地盯着我,那眼神似乎想将我看穿。
      就在我努力想回忆一下完全被我忘记的过去时,霍修阳的声音惊醒了我:“向小姐,三少在等着你。”
      霍修阳口中的三少指的就是卓凌风,因为在卓氏四兄弟中排行老三,所以大家惯称他为“三少”。
      三少猛于虎,我赶紧从他怀里挣脱,站起身来,匆匆道了一声谢谢,赶紧和霍修阳下楼去。

      一出楼梯口就看到倚在柱子上的卓凌风,一副很庸懒的模样,“速度有点慢。”
      “嗯,换礼服都有点麻烦。”我掩饰道。
      “以后走路小心点。”我惊奇的看着他,只听他声音在耳边飘忽,“你头发都乱了。”
      他伸出手捋顺我的刘海,又给我整整我礼服上刚刚因摔倒而歪斜的胸花。
      只因我身上的蛛丝马迹卓凌风就能猜得出我刚刚经历了什么。
      卓凌风的反常让我的脊背渗出一层层冷汗,“刚刚我跌倒了……”
      卓凌风打断我,“累了,回家吧。”

      一路上我都坐立不安,我远没有想到竟然会是卓凌风亲自送我回家,脑子里在不停回忆我最近到底做过什么事情得罪过他。
      但我没有理出丝毫头绪,抬头一看才发觉车子已经停在我家楼下。
      “我到了,”我低头接安全带,再抬头却发现卓凌风手握依然面无表情地盯着前方,“我上去了?”
      “我认为你应该请我上去坐坐。”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不可置信地看着他,要知道我住这个房子以来他几乎没怎么进去过,可是他竟然这样的命令,默默收回已经迈在地上的一条腿,我对他甜甜地笑:“要不要上去坐坐?”
      卓凌风终于转过头来,淡淡地目光看着我,良久,薄唇轻启,吐出几个字:“我开玩笑。”
      我睁大眼睛惊恐地看着他,半天后虚伪恭维,“呵呵呵,很好笑。”

      下车,我站在原地,看着卓凌风的兰博基尼绝尘而去,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卓凌风开玩笑愚弄我,到底是因为他心情太好了还是心情差到了极点?

  •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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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俗话说:只要锄头舞得好,哪有墙角挖不倒?
    邵亦骏本以为只要发挥百折不挠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总有一天会将顾莞尔这个据点拿下。
    却没想到经过屡败屡战,再屡战再屡败的几番轮回之后,顾莞尔的城堡依旧固若金汤。
    邵亦骏有些气急败坏:“顾莞尔,我追了你那么久,你点一下头会死啊!”

    抽风无赖高干子弟VS温婉淡定女赛车手
    这是一场追求与反追求的爱情战争
    本文温馨轻喜剧,依旧天雷狗血,阡陌的一贯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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